公证/认证常见问题解答(二)
2012-09-05 18:16

  1、需要公证的事实或法律行为发生在中国国内,总领馆是否可以办理公证?

  总领馆不能对发生在中国国内的事实或法律行为进行公证。

  对于发生在国内的事实或法律行为,如出生、死亡、结婚、驾驶执照、学历、毕业证、未受刑事处分等,当事人应在出国前办妥有关公证。如当事人已经出国且近期内不便回国办理,可委托国内亲友办理上述文书的公证和认证手续。

  2、外籍华人或外国人是否可以向总领馆申办公证?

  除健在证明外,其他种类公证只有中国公民才能向总领馆申办。

  外国人(包括外籍华人)如有文书拿回中国使用,可先将文件翻译为中英文后,到当地公证处办妥公证,并到伊斯坦布尔省政府法律事务处办妥认证,再到总领馆申办认证。

  3、什么叫做民事行为能力?

 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,18周岁(含及以上)的公民是成年人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。18周岁以下至10周岁(含及以上)系未成年人,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。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则无民事行为能力。因此,18周岁以下中国公民不能独立向总领馆申办公证。

  总领馆不受理10周岁以下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,如有需要应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,并出示有关监护关系或监护权限的公证书。

  10岁至18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如需以本人名义申办公证,需当事人及监护人一同到总领馆申办,出示有关监护关系或监护权限的公证书,并共同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名。

 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,儿童的父母是儿童自然的监护人,因此其监护关系由亲属关系证明确定即可。儿童与其父母以外人员的监护关系、监护权限需由相关公证书加以确定。

  4、如果申请人不能亲自前往总领馆,如何申办公证?

  如果申请人不能亲自前往总领馆,应就近向公证处申办公证,送交土有关部门认证后,再按认证程序向总领馆申请办理文件认证。

    自2022年5月5日起,我馆将通过伊斯坦布尔中国签证服务中心与国内公证机构合作,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业务。详情请参阅我馆2022年4月21日发布的《关于通过中国签证服务中心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业务的通知》。

  5、在土中国公民是否可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?

  可以。

  6、可否邮寄公证书?

  因安全等原因,目前总领馆不提供邮寄公证书服务,如申请人无法亲自取证,可以委托他人代取。

  7、在土耳其读书获得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,如拿回国内使用,可否办理公证?

  不可以,但可按认证手续申办认证。

  以上内容由总领馆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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